1. 负责制定有关人事规章制度,管理教职工的请假、销假、考勤和人事档案,办理人员调配、任免、鉴定、奖惩和退休手续。
2. 制定教职工培养计划,办理全院各类人员技术职务、技术等级评审、报批、定级等工作
3. 制定、完善考核、考勤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,认真统计考核结果并按时公布,督促有关部门对考核问题进行整改,做好复查工作。
4.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工资、保险、福利、补贴、奖金的评定调整等工作;编制和上报人事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工作。
5. 负责学院机构设置、调整与人员定编计划和岗位设置方案的制订工作。
6. 负责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、计划;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;统筹协调教学、各教研室等部门做好人才培养、引进、评价和管理工作。
7. 负责学院聘用制人员合同签订、招聘用工管理工作。
8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