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负责统一管理学院教育经费、基建经费、专项经费的收支。协助院长做好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的管理和使用。
2. 负责编制学院综合财务计划、预算和决算,按期编制各类财务报告。
3. 负责核算交纳教职工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等工作。
4. 根据国家财会制度的规定记账、算账、报账,做到手续完备,内容真实,数字准确,账目清楚,报送及时。
5. 按相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、账簿、报表等会计档案资料和资金,确保其安全完整。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工作。
6.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监督指导各部门的物品采购和经济合同的执行。
7.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院资产的定期清查、盘点等管理工作。
8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