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拟定和落实教学工作计划、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制定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、指导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学校校历。
2. 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,了解教学环节,掌握教学进度,考核、评价教学质量。
3. 按照教学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书,平衡教学任务,编制课程表。
4. 负责组织教务会议、全校性观摩教学和教学经验交流,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,总结教学经验。
5. 负责建立、管理教师业务档案,会同有关教研室提出教师业务进修和素质提高方面的意见。
6. 负责校外兼职教师的聘任工作及酬金发放工作。
7. 负责学生成绩考核和学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;及时提供学生的学习成绩,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。
8. 协助有关处室做好入学教育工作。
9. 负责安排教师的工作量统计。
10. 负责教材和教学资料的订购、管理和发放。
11. 负责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资料的审稿和印制。
12. 负责教学日常检查、评估,成立督导评估组,对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督导评价。
13. 负责全院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管理工作。
14. 负责全院学术论文的登记、汇总及发表等工作。
15. 负责院内外学术交流工作,组织举办全院性学术活动,统一发布全院性学术活动的计划、消息、动态。
16. 负责图书室和阅览室的管理工作。审定图书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。
17. 负责面向社会和校内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。
18. 根据专业实训计划安排表,审查各专业实习课时量。
19. 做好中央、省、市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的申报及后续工作。
20.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实习训练设施、设备、材料和工具的购买。
21. 完善实训设备数据库,建立设备台账,及时掌握实训室利用率、设备完好率,督促各专业教师提高实训室的利用率和完好率。
22. 制定实训物料、设备管理制度和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。
23. 各专业学生实习成绩汇总存档。
24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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